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工程已由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津园区经发审【2008】65号 批
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诚信招标
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 :天津市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工程,规模:14300平方米。总投资18000万元。单体最大
跨度约为25m。
2.2 工程建设地点: 高新区滨海科技园
2.3工程名称:天津市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4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3包。
第一包:三台离心式冷水机组,制冷量1559KW,其中一台为变频。
第二包:二台2t卧式燃气蒸汽锅炉,及相关附属设备。
第三包:空调末端部分:组合式空调机组11台,吊顶式卧式空调机组8台,卧式全热交换器,处理风量500m3/h一
台,风机盘管211台。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 应满足国家质量验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对上述项目3个包进行报名:
3.2 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具有专业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
有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须符合本公告附表所列各项要求,并取得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需覆盖本次投标产品范围)。
3.4 本招标项目 接受 代理商,同时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2 投标人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原件)、法人资格代表证明书
(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诚信招标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地震局院内619室】报名。代理商报名时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 2010 年 2 月 22 日至 2010 年 2月26日9:00-16:00时。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 年2月 26日16时00 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金额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通知。
招 标 人:天津市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300193 联系电话:23006816
传 真:27479290 联 系 人:安五和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300202 联系电话:23284092-8088
传 真: 23284089 联系人:王玲玲